首页 / 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公示详情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罗城年产80万吨中国高端饮用天然山泉水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3-04-2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罗城年产80万吨中国高端饮用天然山泉水项目需要,拟征收位于宝坛乡平英村的部分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将罗城年产80万吨中国高端饮用天然山泉水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罗城年产80万吨中国高端饮用天然山泉水项目建设。 (二)征收土地位置:拟征收土地位于宝坛乡平英村坡甲屯。 (三)土地利用现状:根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勘测定界成果,该批次用地需征收宝坛乡平英村坡甲屯集体土地1.2025公顷(折合18.0375亩),其中农用地面积为1.2025公顷(其他林地0.9419公顷,农村道路0.0607公顷,坑塘水面0.1619公顷,设施农用地0.0380公顷);该批次用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四)征地风险评估情况:该项目已经完成征地风险评估,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依据《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罗政发〔2023〕6号)文件规定执行。详见附表。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