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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罗政函〔2023〕66号)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3-04-2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3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12)〔2023〕16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土地的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3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建设用地用途 住宅用地。 四、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征收土地位于东门镇章罗村李家屯(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五、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单位:公顷 被征地村(组) 总面积 水田 旱地 竹林地 灌木林地 农村道路 特殊用地 东门镇章罗村李家屯 3.7332 合计 本公告发布后,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确定的补 偿安置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附件: 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202 3 年第 一 批次 城市 建设用地的批复 2.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202 3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红线图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3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doc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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