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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3年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3-05-1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因公共利益和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3年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需要,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拟征收东门镇凤梧村廖家村民小组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3年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拟征收土地位于东门镇凤梧村廖家村民小组,具体范围详见红线图。 (三)土地利用现状:根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勘测定界成果,该批次用地需征收上述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0.3331公顷(折合4.9965亩),其中集体农用地0.3331公顷(旱地0.3289公顷、灌木林地0.0042公顷),该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依据《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罗政发〔2023〕6号)文件执行。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 征地地类 面积(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东门镇凤梧村廖家村民小组 农用地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罗城仫佬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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