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张桂英)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 |
| 公示日期 | 2023-07-1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编号: J 202 300 16 号 申请人 张桂英 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向我机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证明材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核,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3年0 8 月 09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凤山县政务 服务 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人:黄德英 联系电话: 0778-6816837 序号 权利人 (继承人) 被继 承人 不动产 权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号或者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张桂英 刘现占 不动产权证书 凤山县凤城镇朝阳大道北 “华泰 · 朝阳新都 ”第9号栋2单元101号房 桂( 2019)凤山县不动产权第0000166号 建筑面积 115.67 ㎡ 住宅 凤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 23 年 07 月 19 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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