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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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输水管线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公示日期2026-06-30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桂林市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市政规〔 202 6 〕 10 号) 《 永福县 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永福县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标准 的通知》( 永 政规〔 2026 〕 2 号) 及《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福县调整征地青苗及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方案的通知》(永政规〔 2022 〕 2 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经研究,县人民政府对桂林市长塘水库 工程输水管线 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实施征收。现将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收项目名称和用途 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输水管线,土地用途为 输水工程区 建设 。 二、征收土地范围 项目用地征收土地涉及永福县永福镇坪岭村、四合村、银洞村;苏桥镇良村村、黑石岭村;广福乡矮岭村、马陂村、大石村,集体土地面积合计 5502.6 平方米(折合 8.253 亩 ) 。用地面积及四至界址详见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输水管线用地红线图(详见附件 ) ,具体以实际勘测为准。 三、征收人、委托征收部门和委托征收实施单位 征收人:永福县人民政府 委托征收部门:永福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委托征收实施单位: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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