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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为西门河支流河段整治工程的建设用地和建设临时用地征地启动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3-10-1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因公共建设的需要,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拟征收东门镇章罗村小罗、大潘、小潘、张村、大罗、孔章、灯头和平定屯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对项目拟用地启动土地征收程序,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 和建设临时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东门镇章罗村小罗、大潘、小潘、张村、大罗、孔章、灯头和平定屯的部分集体土地。具体范围以征地地形图圈定并加盖公章的红线图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临时征地面积29亩,永久性征地12亩。 四、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五、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补偿标准:按照《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罗政发〔2023〕6号)、《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 通知》(罗政发〔2021〕14 号)、《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罗政发〔2023〕7号)和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罗政发〔2018〕28号)等文件的规定拟订。 (二)安置方式:以货币方式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 (三)社会保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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