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浦自然资告字〔2021〕25号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 |
| 公示日期 | 2021-12-0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 2021-12-03 10:54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PB2021-35 宗地面积: 1018.64 平方米 宗地座落: 浦北县县城金浦新区金浦中学东向 出让年限: 70 年 容积率: ≥ 1.2 、≤ 4.0 建筑密度(%): ≤ 35% 绿地率(%): ≥ 30 建筑控制高度(米): 60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兼零售商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 / 公顷): / 保证金 : 230 万元 起叫价 : 230 万元 加价幅度 : 5 万元 拍卖时间 : 2021 年 12 月 23 日 10 时 注:其他规划设计条件按浦自然规条字 [2021]26 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执行 二、土地使用条件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后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等使用条件经依法批准后才能改变,如果批准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应按有关规定补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二)地块未 动工开发建设和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占总投资额不足 25 % 的情况下,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设定和登记抵押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款,并且贷款用途必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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