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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罗政函〔2023〕168号)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3-11-1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3年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12)〔2023〕35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土地的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3年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建设用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四、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征收土地位于东门镇凤梧村廖家村民小组(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五、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单位:公顷 被征地村(组) 总面积 旱地 灌木林地 东门镇凤梧村廖家村民小组 合??计 本公告公布后,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确定的补偿安置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附件: 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202 3 年第 七 批次 城市 建设用地的批复 2.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202 3 年第 七 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勘测定界图 文件下载: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3年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doc 附件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3年第七批次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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