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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罗政函〔2023〕196号)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3-11-2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2023年11月1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3年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12)〔2023〕37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土地的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3年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建设用地用途 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 。 四、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征收土地位于东门镇章罗村灯头屯、四把镇新印村陈家甫屯。(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五、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单位:公顷 被征地村(组) 总面积 水田 旱地 果园 灌木林地 其他林地 其他草地 农村道路 章罗村灯头屯 0.4161 0.0022 0.0067 0.0172 0.3641 / 0.0259 新印村陈家甫屯 0.7014 / 合 计 本公告公布后,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确定的补 偿安置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附件: 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202 3 年第 九 批次 城市 建设用地的批复 2.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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