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预公告:南丹县车河镇堂汉村洞朝屯、南丹县温泉公园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 |
| 公示日期 | 2020-06-3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确保南丹县温泉公园道路改建工程项目能尽快顺利开工,同时维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 依照原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 (2004)238 号文件的规定,现将征地拆迁工作的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 一、征地的用途及位置 征地用途为南丹县温泉公园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地位置位于南丹县车河镇堂汉村洞朝屯村民小组,具体面积以勘测定界面积为准,四至详见征地边界线桩(沟)。 二、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丹政办发〔 2020 〕 16 号文确定。征地安置途径以货币安置为主,对被征收土地的村民小组支付安置补助费后,由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安置。对于个别被征收土地后经核实确实符合有关社会保障规定的村民小组 , 安置方案待提交县人民政府讨论后另行决定。 三、在此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凡集体和农民在拟征地红线内的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在征地时一律不予以补偿。 四、村民小组和土地经营者要积极配合当地镇人民政府及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并对实地调查的结果共同确认。征收土地红线内葬有坟墓的坟主,请按规定到所在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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