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韦彩桃)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 |
| 公示日期 | 2023-11-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编号: J 202 300 27 号 申请人 韦彩桃 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向我机构提供 房屋所有权证 、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证明材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核,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3年 12 月 19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凤山县政务 服务 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人:黄德英 联系电话: 0778-6816837 序号 权利人 (继承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号或者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韦彩桃 龙超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凤山县 凤城镇凤阳路南巷 11号 房权证凤字第 02623号 建筑 面积 155.43 ㎡ 住宅 凤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 23 年 11 月 28 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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