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发〔2021〕81号南丹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 |
| 公示日期 | 2021-12-3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发文单位: 南丹县人民政府 效力状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印发《关于 瑶山至南丹公路(一期)项目 建设用地的批复》 ( 桂政土批函 〔 2021 〕 220 号 ) , 批准我县征收城关镇 恩村、拉易、中平村民委员会;里湖瑶族乡贵江、怀里、纪呇、纪后、纪兰、甲木、仁广、瑶里村民委员会,里湖社区居民委员会 的集体土地 51.7225 公顷作为 瑶山至南丹公路(一期)项目 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瑶山至南丹公路(一期) 。 二、 征收土地的范围、地类及面积 详见附表。 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南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丹县征收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丹政发 〔 2020 〕 33 号 )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 口 安置办法 此次征地被安置的农业人口以货币安置的方式安置,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规定发放给被征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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