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 |
| 公示日期 | 2023-12-1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3 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 2023 〕 42 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 年河池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 2023 〕 6 2 号)、《河池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 年河池市优化营商环境 19 项一级指标优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优化营商办〔 2023 〕 7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开展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 2023 〕 295 号)等文件精神,我中心决定自 2023 年 12 月 13 日起,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登记资格查验认定、办理流程等工作按照 桂自然资办〔 2023 〕 295 号文件要求进行。 特此通告。 2023 年 12 月 13 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