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不动产登记“ 一 窗受理,并联办理”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1-0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广西优化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指标百日攻坚实施方案》 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自然资发〔2019〕1 3号)的有 关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操作流程,促进工作落 实 , 特此通告 。 一、设立综合窗口 凤山县 不动产登记 中心 在政务 服务中心 大厅设立综合窗口 , 涉及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统一由综合窗口对外受理,统一在办事大厅内缴税缴费,除申请、缴费领证等要求群众到综合窗口办理外,不再要求群众到登记、交易、税务等部门窗口分别提交材料和办理,减少群众跑腿次数 。 二、优化办事流程 将不动产转移登记涉及的核税征税以及不动产登记发证的各个环节进行优化合并,对外合并成 “申请、缴税缴费领证” 环节,对内优化至“受理、审核、登簿发证”三个环节以内。 三、简化申请材料 按照 “减证便民”的原则,将交易、纳税、登记所需的申请材料整合合并为一套,并将申请材料简化至4件以内。 (一)房产交易登记 。 将申请材料压缩至 “申请书、房屋交易合同、不动产权属证书、土地增值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不征税证明(自然人转让住房的除外)”4项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