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发〔2022〕35号南丹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 |
| 公示日期 | 2022-07-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保障河池·南丹千亿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范围、用途 (一)目的: 拟 用于河池·南丹千亿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用地。 (二)范围: 拟征收车河镇车河村瓦厂、新步村民小组及坡前村独房、塘马、义山村民小组的部分集体土地,使用河池市国有资 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南丹县人民政府的部分国有土地,具体 范围详见范围略图。 (三)用途: 拟作 为河池·南丹千亿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用地。 二、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车河镇人民政府并委托有资质的土地勘测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数量、面积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 被征收土地村委会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社会风险评估完成后,本机关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 并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 村局、林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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