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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培训基地项目迁坟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9-1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乡村振兴培训基地项目附属道路扩宽工程建设需要, 征地拆迁工作已经开展,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请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坟主在限期内将坟墓及时迁移,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乡村振兴培训基地项目附属道路扩宽工程建设拟用地界线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具体位置(乡村振兴培训基地项目附属道路扩宽工程用地放线范围): 桅杆岭屯至成龙湖景区四坝路段。 具体范围以征地地形图(实际规划用地区域)为准。 二、迁坟登记时间:即日起,请位于被征地范围内所有坟墓的坟主务必于2024年9月30日前持坟签号、户主身份证及复印件、银行卡到县征地补偿中心进行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迁坟时间: (一)坟主在发布通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前迁移完毕的,按迁坟补偿标准补偿,并每座给予1000元迁坟奖励。 (二)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内迁移完毕的,按迁坟补偿标准补偿,没有奖励。 四、迁坟补偿办法:按照《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罗政发〔2023〕7号)中的迁坟补偿规定执行。具体执行补偿标准如下: 类型名称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土坟无墓志碑 元/座 2000 1.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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