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发〔2022〕44号(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 |
| 公示日期 | 2022-09-2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 定, 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经 研究,决定收回你 单位 位于 里湖瑶族乡里湖街 , 不动产登记号为桂( 2022 )南丹县不动产权第 00 43591 号,总面积为 297 ㎡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请你 单位 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持 该宗土地 不动产权证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 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由县土地储备中心纳入土地储备库管理。 特此通知 南丹县人民政府 20 22 年 9 月 25 日 文件下载: .doc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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