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免责声明信息来源于政府公开渠道,仅供参考。本平台为第三方信息聚合服务,不是政府官方网站,与各级政府机关无隶属或合作关系;全部内容请以官方原文为准,请勿作为决策唯一依据(详见免责声明)。
首页 / 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公示详情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罗城县四把镇光伏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公示日期2024-11-04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因公共利益和罗城县四把镇光伏项目用地的需要,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小长安镇下梧村水潮村民小组、枫木村民小组、大捌村民小组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罗城县四把镇光伏项目,作为供电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小长安镇下梧村水潮村民小组、枫木村民小组、大捌村民小组,具体范围详见红线图。 (三)土地利用现状:根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勘测定界成果,该项目用地0.6736公顷,需征收上述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0.6736公顷(折合10.1040亩),均为集体农用地0.6736公顷(其他园地0.6689公顷,农村道路0.0047公顷),该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二、征地补偿标准及金额 按照《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罗政发〔2023〕6号)和《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罗政发〔2023〕7号)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执行,具体补偿如下: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