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5-0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近日,《凤山县国土 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以下简称《规划》)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规划》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 规划进行融合,实现 “ 多规合一 ” ,是凤山县 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 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规划》共 14 章 195 条, 围绕空间底线、空间结构与效率、空间品质 3 个维度提出约束性指标 8 项、预期性指标 25 项 ,科学划定了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到 2035 年,凤山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20.49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18.12 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519.92 平方千米, 全县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 2020 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 1.22 倍以内 。 《规划》划定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底线,统筹优化县域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 ,构建 “一廊三屏、一核两轴、两带三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 下一步,凤山县将严格贯彻自治区批复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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