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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全面实施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的通告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
公示日期2024-05-06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为切实维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依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 “ 互联网 + 不动产登记 ” 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 2020 〕 83 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不动产预告登记有关事项的函》等规定 , 现就在我 县 范围内全面实施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 以自愿申请为原则,鼓励当事人在签订新建商品房(含全款购房、贷款购房)等房屋买卖协议或其他不动产物权协议后,第一时间在线上通过广西不动产 “ 最多跑一次 ” 网上服务平台或在线下到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及时申请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 二、办理程序 (一)合同签订环节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有义务主动宣传并明确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权利。 签订房屋买卖或其他不动产物权协议时 , 要将不动产预告登记相关条款纳入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物权协议,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卖方、抵押人有积极配合购房人、抵押权人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的义务。 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 , 申请人可以按照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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