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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四把镇里胜村扬水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罗政公告〔2025〕11号)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5-11-2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因公共利益和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四把镇里胜村扬水站用地的需要,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四把镇里胜村兰甸村民小组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四把镇里胜村扬水站项目,拟开发用途为水工建筑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镇里胜村兰甸村民小组,具体范围详见红线图。 (三)土地利用现状:根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勘测定界成果,该项目用地0.0827公顷,需征收上述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0.0827公顷(折合1.241亩),其中集体农用地0.0827公顷(灌木林地0.0814公顷、沟渠0.0013公顷),该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二、征地补偿标准及金额 按照《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罗政发〔2023〕6号)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执行,具体补偿如下: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 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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