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浦自然资告字〔2025〕4号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 |
| 公示日期 | 2025-06-0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经浦北县人民政府批准,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PB2025—21 宗地面积: 9334.15平方米 宗地坐落: 县城康平街北向(浦西大道东向、县第四幼儿园西北向)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2 ≤2.8 建筑密度(%): ≤45% 绿地率(%): / 建筑控制高度(米): ≤21 土地用途: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575万元 起叫价: 1150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拍卖时间: 2025年6月26 日10时 其他规划设计条件按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浦自然规条字〔2025〕39号)执行。 二、土地使用条件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后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等使用条件不得擅自改变,如果需要改变使用条件的,由政府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依法重新出让。 (二)地块未动工开发建设和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占总投资额不足25%的情况下,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设定和登记抵押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建设用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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