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租赁公告 浦自然资告字〔2025〕14号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 |
| 公示日期 | 2025-11-1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经浦北县人民政府批准,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租赁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PB2025—32 宗地面积: 3872.40平方米 宗地坐落: 县城越兴街南向(兴浦路东向)) 租赁年限: 20年 容积率: ≤2.0 建筑密度(%): ≤70% 绿地率(%): / 建筑控制高度(米): ≤24m 土地用途: 批发市场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9万元 起叫价: 180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拍卖时间: 2025年12月8日10时 二、土地使用条件 (一)租赁期限内承租人不能改变土地用途等使用条件。 (二)承租人租赁过程中需停止租赁土地的,要在计划停止租赁土地前60日内报县人民政府批准,与出租人(县自然资源局)解除租赁合同,地块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出租人无偿收回,没收租赁合同定金。 (三)土地出租期限届满,地块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出租人无偿收回,同时返还租赁合同定金。 三、竞租人范围及资格审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参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