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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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从江-融安-荔浦公路(融安经永福至阳朔段)No.4标段第四期临时用地的批复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公示日期2026-09-07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你单位 2025 年 10 月份申请办理从江 - 融安 - 荔浦公路(融安经永福至阳朔段) No.4 标段第四期临时用地相关资料已收悉。经我局审查, 2026 年 8 月 27 日局长办公会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永福县永安乡永富村集体土地 0.1704 公顷(果园 0.0985 公顷,工业用地 0.0168 公顷,公共设施用地 0.0551 公顷)、三皇镇文明村集体土地 0.4222 公顷(果园 0.4219 公顷,其他园地 0.0003 公顷),作为你单位从江 - 融安 - 荔浦公路(融安经永福至阳朔段) No.4 标第四期临时用地。临时用地总面积 0.5926 公顷,包括材料堆场(面积 0.1943 公顷)、生活用房(面积 0.2279 公顷)、施工便道(面积 0.035 公顷)、变电站(面积 0.0551 公顷)、钢筋加工场(面积 0.0803 公顷)。 二、请你单位按临时用地协议足额拨发补偿资金给土地承包权人,并依法缴纳复垦保证金。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须依据《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清除弃土并恢复土地原貌,经我局及林业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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