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及界址范围的公告((老烈士陵园))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7-1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凤山县 退役军人事务局 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向我中心提交了位于凤山县凤城镇凤阳社区(林业局后)老烈士陵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材料并提出了登记申请。由于时间悠久,部分权属及界址范围材料丢失,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广西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桂自然资发【 2021 】 54 号)和《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河池市解决不动产登记涉房涉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河自然资规【 2023 】 1 号)文件精神。经权属调查,我中心拟对下列宗地权属予以登记,现就位于凤山县凤城镇凤阳社区(林业局后)老烈士陵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及界址范围向社会进行公告,如对土地权属和界址范围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依法予以登记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凤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凤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 异议联系电话: 0778-6816837 附件: 1. 不动产权属表 2. 宗地图 凤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 7 月 12 号 文件下载: 不动产权属表.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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