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免责声明信息来源于政府公开渠道,仅供参考。本平台为第三方信息聚合服务,不是政府官方网站,与各级政府机关无隶属或合作关系;全部内容请以官方原文为准,请勿作为决策唯一依据(详见免责声明)。
首页 / 河池市凤山县 / 公示详情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姚刚、刘彩珍)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
公示日期2024-07-24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编号: 202400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证号 权利人 权利类型 坐落 备注 1 桂 (2019)凤山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728号 刘彩珍 姚刚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广西凤山县凤城镇朝阳大道北 “华泰.朝阳新都”第14号楼1单元502号房 权利人已结清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山县支行的抵押贷款。现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因收不回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现公告作废。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