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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土地方案公告】都安瑶族自治县2011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2-04-2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12 年 4 月 1 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土批函〔 2012 〕 297 号文批准我县征收安阳镇巴谭社区板谭一队、镇北社区和兴一队、澄江乡桑里村民委员会板坡队的集体土地 5.1145 公顷 ( 折合 76.7175 亩 ) ,作为自治县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6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5 条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办法》第 51 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二、 征收土地权属、面积、四至范围 A 地块位于都安县安阳镇镇北社区。东、南、北均邻和兴一队集体土地,西邻强制隔离戒毒所及和兴一队集体土地。拟征收集体土地 0.8037 公顷(均为旱地)。 B 地块位于都安县安阳镇巴谭社区。北邻板谭一队居民住宅,南邻古支一队、板谭一队的集体土地,西邻板谭一队居民住宅,东邻都安现代花园。拟征收集体土地 0.6209 公顷(旱地 0.4374 公顷,城镇住宅用地 0.1835 公顷) 。 C 地块位于都安县澄江乡桑里村。东、南、北均邻桑里村板坡队集体土地,西邻原都安 制药厂 。拟征收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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