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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土地方案公告】都安瑶族自治县2011年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公示日期2012-09-21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2011年11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土批函〔2011〕733号文批准我县征收澄江乡六柱村、桑里村的集体土地21.0751公顷(折合316.1265亩),作为城市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办法》第51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都安瑶族自治县2011年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权属、面积、四至范围 A地块位于澄江乡。北邻澄江乡六柱村达兴一队的集体土地,南邻澄江乡六柱村那多二队的集体土地,西邻澄江河,东邻澄江乡六柱村那多一至四队的集体土地。拟征收集体土地21.0751公顷(其中水田10.0269公顷,旱地9.6122公顷,坑塘水面0.1928公顷,农村宅基地0.3032公顷,殡葬用地0.1428公顷,其他草地0.7972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依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河政发[2010]6号)文件执行。 土地补偿费(含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表: 四、几点说明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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