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免责声明信息来源于政府公开渠道,仅供参考。本平台为第三方信息聚合服务,不是政府官方网站,与各级政府机关无隶属或合作关系;全部内容请以官方原文为准,请勿作为决策唯一依据(详见免责声明)。
首页 / 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公示详情

【征用土地方案公告】都安瑶族自治县2011年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公示日期2012-09-21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2012年9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土批函〔2012〕1053号文批准我县征收自治县农民进城创业园的集体土地1.4341公顷(折合21.5115亩),作为城市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办法》第51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都安瑶族自治县2011年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权属、面积、四至范围 A地块位于自治县农民进城创业园的集体土地,东、南、西、北均邻创业园村庄。拟征收集体土地1.4341公顷(均为裸地)。 三、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依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河政发〔2010〕6号)文件执行。 土地补偿费(含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表: 四、几点说明 (一)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二)凡自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