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召开凤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 |
| 公示日期 | 2025-08-0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 6 号 ) 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 凤山 县自然资源局 定于 9 月 1 日举 行 凤山 县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听证会时间 : 2025 年 9 月 2 日 15:30 (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二、听证会地点 : 凤山 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 三、听证会事项 : 听取听证会议代表对 凤山 县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 四、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 (一) 报名时间、地点: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在 2025 年 9 月 1 日前向我局 权益利用和用途管制耕保 股提出申请; (二)报名要求: 申请人为个人的,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有效的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 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书正本。我局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将在申请人中指定听证会代表。 五、听证须知 : ( 一 ) 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凡户籍在 凤山 县 年满 18 周岁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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