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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土地方案公告】都安瑶族自治县年产10万平方米综合门窗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2-11-1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12年11月1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土批函〔2012〕1192号文批准我县征收安阳镇益梨社区下万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0.7329公顷(折合10.9935亩),作为自治县年产10万平方米综合门窗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办法》第51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都安瑶族自治县年产10万平方米综合门窗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权属、面积、四至范围 该项目位于都安县安阳镇益梨社区下万队。东、西、南、北均邻下万队集体土地。拟征收集体土地0.7329公顷(均为其他草地)。 三、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含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表: 土 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依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河政发〔2010〕6号)文件执行。 四、征地说明 (一)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二)凡自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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