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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土地方案公告】都安瑶族自治县2012年第三批次乡村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3-01-3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12年12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土批函〔2012〕1429号文批准我县征收澄江乡红渡村苗上队、苗下队的集体土地3.8174公顷(折合57.2610亩),作为自治县2012年第三批次乡村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办法》第51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都安瑶族自治县2012年第三批次乡村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权属、面积、四至范围 A地块位于澄江乡红渡村。东邻红渡村苗上队集体土地,南邻红渡村苗下队集体土地,西邻忻城至大化二级公路、龙颈电站,北邻红渡村苗上队集体土地;拟征收集体土地3.8174公顷(水田0.4209公顷,旱地2.0569公顷,有林地1.1466公顷,其他草地0.1930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含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表: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依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河政发〔2010〕6号)文件执行。征收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照一般农用地补偿标准的0.1倍确定。 四、征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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