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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告知书】征收土地预公告(都安瑶族自治县35KV大城变电站建设用地)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3-02-2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根据《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工作的通知 》(河政办发〔 2013 〕 14 号)文件精神,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该地块位于菁盛乡菁盛村上街队。东、南、西、北均邻菁盛乡菁盛村上街队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该地块拟开发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的面积: 0.3006 公顷(折合 4.509 亩) 四、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局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补偿标准:依照 《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工作的通知 》(河政办发〔 2013 〕 14 号)文件规定拟定。其中,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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