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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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10个采矿许可证拟公告注销的公示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
公示日期2025-12-10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广西政治生态、自然生态“两个生态”持续向好,推进矿业权整合与“小散乱”企业综合治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41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 2023 〕 4 号)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凤山县 10 宗已过期自行废止非金属矿采矿许可证予以公示注销,公示时间为 30 个工作日,即从 2025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1 日止。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相关矿业权人如存在欠缴价款(出让收益)等费用以及矿山生态修复等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应依法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二、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相关采矿权人须立即停止一切开采活动,不得在原许可证登记的矿区范围内进行任何开采作业。对违法开采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七十五条严肃追责;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犯罪的,将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三、 如有异议,请书面告知我局,并提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申请人 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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