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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土地方案公告】都安瑶族自治县定福加油站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公示日期2013-08-09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依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工作的通知》(河政发〔2013〕14号)文件执行。 四、征地说明 (一)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二)凡自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三)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第6条第2款“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的规定,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或者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补偿,其补偿内容以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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