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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都安县定福加油站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3-08-1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补偿依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依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一轮年产值标准工作的通知》(河政发〔2013〕14号)文件执行。 二、被征地村民小组补偿安置费用 单位:公顷、万元 三、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货币安置,即将土地补偿费依法发放给被征地农民,用于生产生活安置,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根据征地补偿登记,依照征地补偿方案确定的支付标准,支付给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 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3年8月19日以社区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联系人:韦女士 联系电话:5220575) 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对本方案制订的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15条的规定处理。征地补偿、安置有争议的,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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