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作废公告(龙靖颜,李宗曜)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3-1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编号: 202600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证号 权利人 权利类型 坐落 备注 1 桂 (2019)凤山县不动产权第0000141号 龙靖颜 李宗曜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凤山县凤城镇凤阳路 52号凤都百货商业楼A栋1单元2层212号柜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5)桂0103执22132号需要收回原不动产权证书 公告单位:凤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