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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都安瑶族自治县2012年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3-08-2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13 年 7 月 20 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国土批函〔 2013 〕 195 号文批准我县征收澄江乡桑里村、合建村,农民进城创业园的集体土地 2.7542 公顷 ( 折合 41.3130 亩),作为自治县 2012 年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组会同澄江乡人民政府对被征收的澄江乡桑里村、合建村的土地进行征地补偿登记,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8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5 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序号 行政区域范围 地类 面积(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1 澄江乡桑里村 未利用地 裸地 0.0111 8.5490 2 澄江乡合建村 未利用地 其他草地 2.0889 5.6253 3 农民进城创业园 建设用地 农村宅基地 0.1150 22.5012 未利用地 裸地 0.5392 5.6253 合计 2.7542 补偿依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依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工作的通知》 ( 河政办发〔 2013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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