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公示详情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都安瑶族自治县2011年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3-09-3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13 年 9 月 6 日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桂国土批函〔 2013 〕 431 号文批准我县征收安阳镇镇北社区的集体土地 25.1636 公顷 ( 折合 377.4540 亩),作为自治县 2011 年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组会同安阳镇人民政府对被征收的安阳镇镇北社区的土地进行征地补偿登记,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8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5 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详见下表) 序号 行政区域 范围 地类 面积(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1 安阳镇镇北社区 农用地 水田 9.2083 85.1730 2 旱地 10.3008 85.1730 3 果园 1.5705 85.1730 4 农村道路 0.0452 85.1730 5 坑塘水面 3.1402 85.1730 6 建设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0.8986 34.0692 合计 25.1636 补偿依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依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