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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土地方案公告】都安瑶族自治县2013年第二批次乡村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3-10-2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13 年 9 月 30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桂国土批函〔 2013 〕 468 号文批准我县征收百旺镇百旺村的集体土地 6.6061 公顷 ( 折合 99.0915 亩),作为自治县 2013 年第二批次乡村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6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5 条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办法》第 51 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二、征收土地权属、面积、四至范围 A 地块位于百旺镇百旺村。东、北均邻百旺镇百旺村六马队的集体土地 ; 南邻百旺镇百旺村六马队、河头队的集体土地;西邻河头队的集体土地。拟征收集体土地 6.6061 公顷(农用地 6.0015 公顷,未利用地 0.6046 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含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表: 序号 行政区域 范围 地类 面积(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1 百旺镇 百旺村 农用地 水田 0.4249 51.0030 旱地 0.8481 51.0030 有林地 3.9236 51.0030 农村道路 0.0894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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