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及界址范围公告-黄宜昌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4-1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黄宜昌户 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向我 中心 提出了位于凤山县凤城镇河东街 91 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 宗地总面积 179.78 平方米(其中 99.92 平方米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余 79.86 平方米未办理),长期由黄宜昌户独家实际使用,用地边界清晰、范围准确,无超占、乱占土地行为,用地现状与实际建设情况一致。 由于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五部门《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桂自然资规〔 2025 〕 1 号)文件精神,经地籍调查,我 中心 拟对下列不动产权予以登记,现就位于凤山县凤城镇河东街 91 号 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及界址范围向社会进行公告,如对土地权属和界址范围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依法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 凤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 :0778-6816837 附件: 1. 地籍调查信息表 2. 宗地图 凤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 6 年 4 月 1 8 日 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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