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公告 (凤山公路养护中心旧局部集资房小区新增土地)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5-0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对凤山公路养护中心旧局部集资房小区新增土地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现予以公告。 本次拟划拨土地坐落位于河池市凤山县凤城镇教育路凤山公路养护中心旧局部集资房小区内,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拟划拨土地面积为 188.32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凤山县公路养护中心,属新增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 2026 年 6 月 19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凤山县自然资源局权益利用股 507 室。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划拨供地手续。 附件: 1. 凤山公路养护中心旧局部集资房小区红线图 2. 凤山公路养护中心旧局部集资房小区宗地图 凤山县 自然资源局 202 6 年 5 月 9 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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