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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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县2017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东兰县
公示日期2018-01-10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2017年12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土批函〔2017〕929号文批准我县征收东兰镇那亨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20.5531公顷(折合308.29655亩),集体未利用地0.4281公顷(折合6.4215亩),作为东兰县2017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组会同东兰镇人民政府对被征收的东兰镇那享村民委员会的土地进行征地补偿登记,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详见下表) 单位:公顷、万元 序号 行政区域范围 地类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1 东兰镇那享村民委员会 集体农用地 其他园地 8.0571 75 林地 5.0088 61.281 灌木林地 3.9155 61.281 其他林地 3.4508 61.281 农村道路 0.0318 75 沟渠 0.0891 61.281 东兰镇那享村民委员会 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 0.4281 27 合计 20.9812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依据《东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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