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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东兰县年产40万m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东兰县
公示日期2018-08-22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2018年1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以桂政土批函〔2018〕26号文批准我县征收东兰县东兰镇达文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1.5395公顷(水田0.5107公顷、旱地0.4256公顷、其他园地0.3301公顷、沟渠0.0907公顷、田坎0.182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作为东兰县年产40万m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建设用地,由东兰县采用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二、征收土地用位置、用途 该项目用地位于 东兰县东兰镇达文村民委员会 的集体农用地 。该项目用地为1个地块,拟用地面积1.5395公顷,作东兰县年产40万m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权属、面积和补偿费如下: 单位:公顷 序号 行政区域范围 地类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1 东兰县东兰镇达文村民委员会 集体农用地 水田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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