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人民政府关于东兰弄好岭风电场建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东兰县 |
| 公示日期 | 2022-11-0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东兰弄好岭风电场建设用地需征收长乐镇华亨村、楼华村、纳标村,花香乡草坪村、大乐村、花香村、乐廷村、坡索村集体土地、现将东兰弄好岭风电场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通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 一)征收土地目的:东兰弄好岭风电场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长乐镇华亨村林累、黑岩村民小组,楼华村巴闹村民小组,纳标村丰下? 村民小组;花香乡草坪村右则、干栾村民小组,大乐村后洞村民小组,花香村平上、纳么村民小组, 乐廷村丘另、纳脑村民小组,花香乡坡索村,坡索村六内、拉今、文上、江坡、等下、纳切村民小组,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该项目征收面积为1.6313公顷(折合24.4695亩),均为农用地(其中旱地0.6891 公顷、乔木 林地0.5702、灌木林地0.0965公顷、其他林地0.0245公顷、农村道路0.0143公顷、田坎0.2367公顷),项目不涉及征地永久基本农田。 三、征地补偿安置、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桂政办函〔2020〕 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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