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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土地方案公告】都安瑶族自治县2012年第八批次乡村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3-12-2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13 年 12 月 9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桂国土批函〔 2013 〕 672 号文批准我县征收龙湾乡龙湾村外街队的集体土地 1.0618 公顷 ( 折合 15.9270 亩),作为自治县 2012 年第八批次乡村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6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5 条 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办法》第 51 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二、征收土地权属、面积、四至范围 A 地块位于龙湾乡龙湾村。东邻龙湾村外街队集体土地,南邻龙湾村外街队集体土地,西邻村路,北邻龙湾村东纳队集体土地。拟征收集体土地 1.0618 公顷(旱地 0.8653 公顷,林地 0.1965 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含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表: 序号 行政区域范围 地类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1 龙湾乡龙湾村 农用地 旱地 灌木 林地 合计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依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工作的通知》 ( 河政发〔 2010 〕 6 号 ) 文件执行。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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