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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土地方案公告】都安瑶族自治县35KV大城变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4-04-0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14 年 3 月 23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桂国土批函〔 2014 〕 225 号文批准我县征收菁盛乡菁盛村上街队的集体土地 0.3006 公顷 ( 折合 4.509 亩 ) ,作为自治县 35KV 大城变电站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6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5 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办法》第 51 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二、征收土地权属、面积、四至范围 A 地块位于菁盛乡菁盛村上街队。东、西、南、北均邻菁盛乡菁盛村上街队集体土地。拟征收土地的面积 0.3006 公顷(旱地 0.2876 公顷、裸地 0.0130 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含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表: 序号 行政区域范围 地类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1 菁盛乡 菁盛村 农用地 旱地 0.2876 45.0015 2 未利用地 裸地 0.013 合 计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依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工作的通知》 ( 河政发〔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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