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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土地方案公告】都安瑶族自治县2013年第七批次乡村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4-09-1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14 年 8 月 5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桂国土批函〔 2014 〕 487 号文批准我县征收地苏镇上江村左二队的集体土地 1.7366 公顷 ( 折合 26.0490 亩),作为自治县 2013 年第七批次乡村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6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5 条 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办法》第 51 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二、征收土地权属、面积、四至范围 A 地块位于地苏镇上江村 , 东、西、南、北均邻地苏镇上江村左二队集体土地。拟征收集体土地 1.5991 公顷(旱地 1.5649 公顷、农村宅基地 0.0342 公顷)。 B 地块位于地苏镇上江村 , 东、西、南均邻地苏镇上江村左二队集体土地,北邻安阳镇至保安乡乡镇道路。拟征收集体土地 0.1375 公顷(水田 0.1288 公顷、旱地 0.0087 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含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表: 序号 行政区域范围 地类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1 地苏镇上江村左二队 农用地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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