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免责声明信息来源于政府公开渠道,仅供参考。本平台为第三方信息聚合服务,不是政府官方网站,与各级政府机关无隶属或合作关系;全部内容请以官方原文为准,请勿作为决策唯一依据(详见免责声明)。
首页 / 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公示详情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都安瑶族自治县2013年第七批次乡村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公示日期2014-09-12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2014 年 8 月 5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桂国土批函〔 2014 〕 487 号文批准我县征收地苏镇上江村左二队的集体土地 1.7366 公顷 ( 折合 26.0490 亩),作为自治县 2013 年第七批次乡村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组会同地苏镇人民政府对被征收的地苏镇上江村左二队的土地进行征地补偿登记,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8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5 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 详见下表 ) 序号 行政区域范围 地类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1 地苏镇上江村左二队 农用地 水田 0.1288 57.2985 2 旱地 1.5736 57.2985 3 建设用地 农村宅基地 0.0342 22.9194 合计 1.7366 补偿依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依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工作的通知》 ( 河政发〔 2013 〕 14 号 ) 文件执行。征收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按照一般农用地补偿标准的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