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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7-12-3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巴马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操作细则(试行)》已经局班子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巴马瑶族自治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30日 巴马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操作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河办发〔2017〕32 号)和《中共巴马瑶族自治县党委办公室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的通知》(巴办发〔2016〕111 号)要求,落实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着力推进落实“五公开” (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全局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关在拟制公文时,根据《关于印发 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巴密办〔2013〕4 号),文件通过保密审查后,在办文笺及办文系统中固定设置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环节,即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相关理由种类,以列举方式标注在公文办文笺中,方便承办股室选择。属主动公开的 ,应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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